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但却又令人望而生畏。——题记

“法不留情”"法外开恩"是一对观点相反的词语,但哪一个才是情与法的真正关系呢?

在我看来,“法不留情”就是铁律,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法律,否则就应受到相应的处罚。材料中沈阳的潘先生第一次因情况着急而违规停车,交警也给了应有的处分。但他却又第二次违停,法律意思淡薄,还竟给交警留纸条请求给予同情。这种行为分明是知法犯法,他有想过这样做方便了自己却麻烦了他人,如果出现交通堵塞等情况应怎么办。车上贴的纸条又恰恰被给他贴第一张罚单的交警看到了,选择不对潘先生贴罚单并对其孩子送上祝福。

交警对潘先生法外开恩是出于对他的理解,可潘先生他自己只顾想着自己,丝毫不替别人考虑,没有想过他这样违规停车会给他人带来不便之处。对于第二次违规的她就应受到相应的惩罚,而不是就那样过去了。交警的做法更加深了潘先生这种随意无视交通法规的气焰,是不可取的。

据报道,有位犯人原为中国钢琴少年的大赛的获奖者,父母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所以他从一出生就自带“明星光环”“优秀少年”等一系列称号,可谓是多才多艺的青少年。在其十五岁时因打架斗殴被留校看守一年,可一年过后不久,他又因犯强奸罪被捕入狱,获刑数年。就意味着他大把的花样年华,青春时光都要在监狱里度过了。他为自己辩解说道,他还小,是个青少年,不懂法律,希望能对自己“法外开恩”。可是,他的几句辩解就能弥补他人身体心灵上永久的创伤吗?当然不。所以他的辩解是徒劳的。

法外开恩对象应是无知无心犯下的小过错但是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才可施行的。若你不小心误杀了人难道会因你的无知而不追究你吗?当然不。

法律就是一张大网,看似无形,可当真正触碰到了之后会感到一种撕心裂肺的后悔。所以,我们当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明确人情与法律并不是一回事,要守好这张令人望而生畏的大网。